作者: 时间:2017-03-28 点击数: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执行星期一教学安排。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三、凡到回龙岗革命公墓祭祀亲人的教职员工,请于4月4日(星期二)上午8: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沈农大讲堂)前乘车,10:30原车返回。 公安处值班室电话:88487110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48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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