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精品课和一类课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0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在本年度继续开展校精品课和一类课评估工作,同时对2013年及以前评选的校一类课和精品课进行复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校精品课

  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有效期内的校一类课,经过一年以上的规范建设,可以申报参加校精品课评估。

  申报实习、实验、实践类的课程须有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否则不可申报精品课。

  2.申报校一类课

  按照《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评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突出学校课程建设的重点,一类课申报范围以必修课为主,专业主干课优先。

  3.申报校一类课和精品课复评

  2013年及以前学校评估通过的校一类课和精品课,有资格申请参加校一类课和精品课复评。

  申请复评的精品课在有效期内未开展精品课示范观摩活动的,学校对其不予复评。

  二、申报条件

  1.精品课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一类课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所申报课程至少由申报人讲授两轮(包括两轮)以上。

  3.凡申报校精品课或一类课,其课程组成员(包括负责人)必须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且成员中至少有两位教师职称为讲师以上;对于新专业(毕业生不超过3届的)开设的新课程,要求课程组至少两位成员(包括负责人)讲授过所申报课程。

  4.在具备申报资格的条件下,每年度一位教师作为参加人申报参评课程不超过2门,作为主持人仅限申报1门。

  5.精品课和一类课证书有效期内,每位主讲教师(课程组前5名教师)参与精品课或一类课建设,作为参加人不超过3门,作为主持不超过2门。

  6.精品课和一类课证书有效期内,若不同教师申报同一门课程,其课程组成员不允许交叉。

  7.申报精品课或精品课、一类课复评的,应以原一类课或精品课课程组成员为参照,课程组主讲教师的60%不能变动。

  8.复评的一类课通过后,第二年即可申报参评校精品课。

  9.未取得过教学质量合格评价的教师,不得作为课程组负责人申报一类课(教授除外)。

  10.申报课程当年未评上精品课或一类课,第二年不允许申报,须至少再经过一年的规范建设方可申报。

  11.无特殊原因,不允许随意变更课程组成员。若课程组负责人因退休或离校等特殊原因退出课程组,课程组其他主讲教师(课程组前5名教师)可担任课程组负责人,但必须经原课程组负责人同意,并提交纸质说明,由申报人、原负责人、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上报至教务处。

  12.未经学校批准,主讲教师擅自让他人代课,学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评估的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评估仍采取以课程组为单位自愿申报、自评,教研室、教学单位逐级评估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最终评审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3月17日前,各申报课程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审核、筛选、排序后向学校推荐,学校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建设与考察:3月—10月,各参评课程组严格按照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与课程建设,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撰写自评报告。学校组织专家组听课、考察。

  第三阶段——最终评估:10月-11月,学校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课程评审专家组,在听课和考察佐证材料的基础上,对所有推荐参评课程进行综合评估。

  四、评估的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课程建设评估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一类课、精品课的建设与评估工作。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建设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一类课、精品课评估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课程名填写要规范,必须与现行教学计划一致。

  2.申报校一类课及复评的需填报《沈阳农业大学一类课评估申报书》,申报校精品课及复评的需填报《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评估申报书》,A4纸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

  3.各教学单位填写《精品课、一类课评估申报汇总表》(A4纸一式一份),连同各位教师申报书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4.自评报告要参照精品课、一类课指标体系, 严格按照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课程组自评报告模版》、《一类课程建设课程组自评报告模版》认真撰写,并于10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5.填写校精品课申报书封皮“所属学科”请参照“国家精品课程学科分配表”。

  6.申报校精品课评估的课程,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精品课程提交上网材料具体要求” 于10月27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以及主讲教师教学录像通过使用“沈阳农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成为网站资源。

  7.申报校一类课评估,需在10月27日之前使用“沈阳农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将申报课程建成网络课程,并按照一类课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建设试题库系统或在“沈阳农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机考模块实行上机考试,具体详见一类课评估指标体系。

  8.相关“申报书”“汇总表”“评估指标体系”“ 自评报告模版”“学科分配表”及“精品课程上网材料具体要求”等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专栏查阅。网址:http://jwc.syau.edu.cn/ZiLiaoXZ/

  9.申报截止时间:3月17日上午11:00之前,逾期不候,不予补报。

  六、其他

  1. 申报本年度一类课或一类课复评的教师,须按照《关于开展精品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至少进行精品示范课听课观摩3次并提交听课观摩心得记录,未按要求进行精品示范课听课观摩活动并提交心得记录的,取消本年度的评价资格。

  2. 鼓励首次申报精品课程的教师积极参与精品示范课听课观摩活动。

  3.凡本次评估确立为校精品课和一类课的课程,学校将发给证书和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证书有效期四年。本年度,学校将主要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程佐证材料的网上评审工作,请各课程组认真建设网站资源。

  4.请严格按照条件进行申报,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取消其课程申报资格。

  联系人:刁诚轩

  联系电话:88487050-83

 

 

                                                             教 务 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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