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竞赛活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5-03-03 点击数:

    1.多级联办制度即体育部与校团委、各单项社团,各学院等单独和联合组织各项校内体育竞赛。

    2.每年学校组织的校内体育竞赛以体育部群体教研室制定的全年校内竞赛计划为准。

    3.每年校内体育竞赛项目的制定根据校外有关竞赛计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定全年校内体育竞赛项目。

    4.体育部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项校内体育竞赛,各项竞赛工作由群体教研室统一安排。

    5.体育部教师要认真完成各项体育竞赛的组织和裁判工作。如出现未完成工作者,按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各学院(部)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各学院教师、学生应自觉遵守各项体育竞赛的有关规定,如发生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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