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体育活动辅导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5-03-03 点击数:

    1.在体育部、校团委和学生总会的领导下,健全组织、制定计划,坚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

    2.体育部根据各院(部)的具体情况,选派体育教师担任各二级学院体育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深入到各院(部)、指导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3.在体育部、团委和学生总会领导下,校学生体育总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各单项体育协会(社团)的组织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其中。

    4.各单项体育协会(社团)的指导教师由体育部群体教研室统一安排,各单项体育协会(社团)组织活动时,指导教师必须到场,认真做好指导工作,无故不参加的指导教师,按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规定处罚。

    5.在各项校内体育竞赛方面,体育部选派的教师以指导监督为主,让学生直接参与竞赛的计划,组织、编排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主导和教师指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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