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库建设应关注的三个问题

作者: 时间:2015-03-02 点击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去年10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在中国现阶段,智库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增量和存量中的问题,即增量方面的智库创立与充分涌流的问题,存量方面的“政学”(公共政策制定中枢与智库、学界)连通机制和智库能力的提升问题。这三个方面直接关涉智库体系能否形成、智库资源开发效度的高低和智库咨政能力的大小,它们构成了中国特色智库建设中的核心议题。

  智库的创立问题

  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智库的发展处在前所未有的黄金期、机遇期:首先,各项改革的渐进、深度推进,需要各类智库提供改革方案与智力支持;其次,随着体制改革所释放的日益增多的流动资源,社会的自由活动空间逐步扩大,那些流动资源可能被输入到智库发展中,新的自由活动空间也可以为智库发展提供适宜的土壤和良好的环境;最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型智库建设,这直接为智库的发展与壮大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但是,社会上一批有影响力智库的涌现,除了靠智库组织自身的努力外,也需要相关部门科学化的制度支持。从智库的类型学上划分,当前有两类智库:一是原单位体制下的内设智库,即单位类智库,如党政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所和高校等;二是与社会组织相连的智库,也就是社会类智库。一般说来,社会类智库的相对独立地位能保证其研究成果的客观与中立,因而这类智库是单位类智库的重要补充。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让不同类型的智库都得到发展,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智库体系。从智库的创立来说,不同类型的智库可采用不同的策略。

  对单位类智库而言,这些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实力与研究特色,打破院所等内设部门的行政建制,成立专门的跨部门、跨学科的智库,并通过科学化的制度安排激励研究人员提交高质量的咨政报告。在当前,这类智库在创立过程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其在推进过程中的“运动化”倾向,即有些单位与部门没有考虑自身的特色、优势与实力,在智库建设上一哄而上或目标定位上的好高骛远,以至于已建成的智库只是一个“空壳”或仅停留在宣传上,片面追求对高层甚至对世界的影响力,对基层或社会上面临的“真问题”视而不见或搞选择性忽略。实际上,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智库对更高层面的影响力是建立在对基层、社会现实问题的精准解读上。这种“运动化”的倾向是这类智库在创立时应该避免的。

  对社会类智库而言,其发展壮大是社会活力的体现,更是社会发展理性化的显现。社会上的相关组织与个人针对区域性甚至是全球性的公共问题,注入资源或付出精力,这不仅能减轻政府的负担,而且有利于良性社会资本的培育,最终促进了社区、社会和谐。但在当前,这类智库的生成、发展与一般社会组织发展所面临的制度化困境相类似,即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使其在登记、税收减免等方面面临着现实的困难,这些不仅影响到社会智库的生成,也影响其发展壮大。因而,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改革双重管理体制,为更多有影响力社会智库的创立奠定一定的制度基础。

  “政学”的连通问题

  对一项公共政策,政界有其现实的看法,而学界或智库有其理论上的分析,因而,理性化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就有一个政治行动与知识行动的连通问题,即公共政策制定的中枢机构怎样有效吸纳智库、学界的观点。在当前,“政学”之间的连通还没有制度化,两个领域的联系带有一定的人格化色彩:对一般的智库而言,除了高层的官方机构外,其研究成果与观点还缺乏稳定的制度化通道来影响相关的公共政策制定,即便产生了一定影响,也主要取决于机构领导或专家个人所拥有的关系网络及其质量;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枢而言,面对社会众多的“智库”或“外脑”,其选择还有待制度化,其依据的主观性色彩还比较浓厚,以至于人为地影响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从而影响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质量,也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

  要建立起制度化的“政学”连通机制,对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而言,要建立健全发挥“智库”“外脑”作用的相关制度,特别是其研究成果的采纳、专家作用发挥的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让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专家能进入决策中枢的视野,从而提高公共政策的理性化程度。

  能力的提升问题

  能力建设是智库建设中的核心问题。从规范意义上说,在考量影响一个组织能力的多种要素中,人员、资源、战略和制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影响力大的智库,一定是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较充足的研究经费、有着科学化的发展战略和理性化制度安排的组织。基于此,智库能力的提升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首先,专业人才方面。对单位体制内的智库而言,要立足特色,注重在专业人员的整合、引进上多下功夫,且在激励制度设计上,不能忽视基础研究,因为没有扎实的基础研究,也就谈不上高质量的咨政成果;对社会智库而言,研究经费固然重要,但其在生成之初要注意组织目标的清晰定位和组织愿景的设立,它们是吸引高素质专业人员进驻的原初条件。其次,资源方面。资源是支撑组织运转的刚性化条件,采取何种有效方式来吸纳资源,这是所有智库都必须考虑的问题。在这方面,智库及其专业人员应该有一种营销意识,即要通过各种方式影响目标部门和新闻媒体,让研究成果的价值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张扬,以此赢得更多的“订单”和资源输入。再次,战略方面。除了政府部门的智库外,其他的智库一般要注意在发展过程中推行“多元化”战略,即其“客户”不能是单一的,即便都是服务于政府部门,也要有来自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否则,这种依附性发展很难保证智库研究成果的客观性与理性化,最终也影响到智库的存续。最后,制度建设方面。智库在资源吸纳、人员激励和发展战略等方面要建立起科学化的管理制度,这不仅能理顺智库内部的运作流程,提高活动效率,更重要的是,这些有效的制度安排向外传递了该智库运作规范化、公开化的信息,从而有助于赢得更多的社会信任、吸纳更多专业人才的加盟和更多的资源输入。

  总之,智库建设包括外部推动与内部挖潜两方面:外部推动方面,既要突破相关的制度瓶颈,促进社会智库的创立与充分涌流,也要盘活“存量”,整合单位体制内的研究力量与资源,并建立起制度化的“政学”连通机制;内部挖潜方面,智库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在人员、资源、战略与制度等方面协同推进。这两个方面的努力是政府与智库双向互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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