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3-03 点击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在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工作。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学院内涵建设质量为核心,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抓好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自身建设。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期召开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集体领导作用。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

五、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优秀学生和工作一线的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特别重视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日常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面向广大教职工和大学生开展工作。经常与行政正职领导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会同学院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工作,搞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七、做好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教职工做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内涵建设质量。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基层统战工作。协调好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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