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 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具有独特功能,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学生阳光体育活动计划。
阳光体育活动计划
序号 |
名 称 |
日 期 |
地 点 |
1 |
阳光体育“雄鹰杯”男子足球比赛 |
4月 |
田径场 |
2 |
阳光体育男子、女子篮球比赛 |
5月 |
篮球场 |
3 |
阳光体育乒乓球混合团体赛 |
5月 |
禾丰体育馆 |
4 |
校春季田径运动会 |
4月—6月 |
田径场 |
5 |
阳光体育“霸神杯” 7人制橄榄球比赛 |
6月 |
凡舟体育场 |
6 |
校秋季田径运动会 |
9月 |
凡舟体育场 |
7 |
阳光体育男子、女子排球比赛 |
10月 |
排球场 |
8 |
阳光体育羽毛球混合团体赛 |
11月 |
禾丰体育馆 |
9 |
阳光体育一二.九长跑活动 |
12月 |
凡舟体育场 |
活动须知:
阳光体育系列活动以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小组实际举办为准。
阳光体育各项比赛的竞赛规程另行印发。
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保险者一律不许参加比赛。
阳光体育羽毛球混合团体赛和乒乓球混合团体赛的竞赛组织由各项目学生体育社团具体负责。
阳光体育一二.九长跑和各学院春季运动会活动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体育工作计划自行或联合组织,召开院春季运动会的单位记入校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
体育教学部
校团委